道路护栏作为公路上的根本平安举措措施,对公路上的交通平安起着的作用,但同时道路护栏自身也是一种障碍物,他的设置也是有前提的,通常是以设置护栏和不用设置护栏维护的相对风险性比拟后做出断定的。只要精确的设计,才干完成护栏的功用和目的。
道路护栏主要分为路堤护栏和障碍物护栏两种。路侧护栏的小设置长度为70米,两段护栏之间相距小于100米时,宜在该两路段之间连续设置。围墙护栏夹在两填方路段之间长度小于100米的挖方路段,应和两端填方路段的护栏相连续。
在路侧护栏设计中,凡契合下列状况者,必需设置道路护栏:道路边坡坡度i和路堤高度h在图4.2.1的阴影范围之内的路段。与铁路、公路相交,车辆有可能跌落到相交铁路或其他公路上的路段。
高速公路或汽车专用一级公路在距路基坡脚1.0米范围内有江、河、湖、海、池沼等水域,车辆掉入会有大风险的路段或有门架构造、紧急电话、上跨桥的桥墩或桥台等结构物时,高速公路互通式平面穿插进、出口匝道的三角地带及匝道的小半径弯道外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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